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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民宿之旅客,請勿在民宿內外周遭施放煙火、沖天炮等製造噪音之物品。 縣政府公告:宜蘭民宿夜間10點過後,禁止在外喧嘩,禁止使用室內外卡拉OK及戶外烤肉,請勿在民宿外周遭施放冲天炮及煙火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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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房時間:當日下午15:00以後;退房時間隔日上午11:00以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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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住前請務必先匯款全額,入住時請記得出示您的證件,以便我們登記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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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品質,請依房型人數進住,如需加人,請事先告知,入住當天恕不受理加人服務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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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環境,室內請勿吸菸、請勿攜帶寵物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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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維護住宿安寧,請每位遊客保持輕聲細語,相互尊重住宿空間上的安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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個人貴重物品、請自行妥善保管、如有遺失,恕不負責,敬請見諒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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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住宿:本民宿只接受辦理退費不接受保留訂金延期住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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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期住宿:如遇天災 (颱風、地震) 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,將可退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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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旅人已預訂住房但因私人因素須取消訂房時.可依下列之標準轉帳退還已繳之訂金(須扣除手續費100元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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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. 預定住宿日前14日取消訂房,可退回全部訂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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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 預定住宿日前10日至1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70% 的訂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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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. 預定住宿日前7日至9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50% 的訂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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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. 預定住宿日前4日至6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40% 的訂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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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. 預定住宿日前2日至3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30% 的訂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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f. 預定住宿日前1日取消訂房者,可退回 20% 的訂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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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. 預定住宿日當天取消者,不退回訂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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取消訂房:凡於住房當日未辦理入住者,視同取消訂房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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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當日,如遇天災(颱風、地震),經宜蘭縣政府或旅客所在地政府發布停止上班上課判定準則,可退還全額訂金。 |